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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出台高校学生转学“硬杠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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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山东省教育厅出台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转学工作规程》,严禁学生以转学为幌子变相突破高校招生录取分数线择校、择专业,并明确规定了11种情况下学生不得转学:(一)入学未满一学期的;(二)实行学年制管理、处于毕业年级的,或者实行学分制管理、已修完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四分之三及以上学分的。
出处 《党员干部之友》 2015年第9期44-44,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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