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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依法治国”的理性认识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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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当下,人们普遍认为,依法治国必然导向法治,甚至认为实施了依法治国就是实现了法治。这种解读与认识是错误的。诚然,实现法治必须首先实施依法治国。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和理性地看到,依法治国是一个中性概念,实施了依法治国是一个中性事实,它的走向和结果有两个:或法治或人治。依法治国决不是只有唯一的走向和结果即法治;依法治国之下也会实施人治,而且这种人治具有更大的危害和恶果。我们对依法治国必须保持严肃和谨慎的态度,必须持有高度的警惕。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决定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依法治国必须是依"良法"治国,以"良法"促"善治",这是十分深刻和正确的理念。
作者 艾永明
出处 《法治研究》 2015年第5期13-16,共4页 Research on Rule of Law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1

  • 1房宁2014年12月6日在《环球时报》年会上的发言“该如何讨论人治”,载《南方周末》2014年12月18日.

同被引文献35

引证文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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