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秦汉的力役之征,以"徭戍"称之。"徭"有广、狭义之分。广义"徭"包括"奴徭"、"吏徭"等人身役使,特别对"小"年龄群体的役使,较后代突出。当时或存在以"傅"划分大、小的方式,"小"(或言广义一面)包括15岁以上的未傅籍群体。"行徭"一称,反映了"徭"多受差使而外出服役的特征。狭义"徭"、"戍",集中指国家正役。秦及汉初,男子傅籍后一般每年服役30天,主要以"月为更卒"行徭,也因需临时兴发。"月为更卒"为傅籍者所从事的正役,仍应归入狭义"徭"的范畴。秦汉"更"又可与"冗"相对,泛指轮番供役。《二年律令·史律》史、卜、祝等以"若干更"形式"践更",与唐代"色役"番上服役一类或有类似处。秦及汉初"徭"的征派,与二十等爵关系密切。不更以下的士爵、无爵者有"皖老",需服半役,是徭役的主要承担者。一些情况下,"徭"可以折抵,又可因赏罚而减加。对"徭"的记录称"徭计",秦代制簿的基础单位是乡。
出处
《中国经济史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85-99,共15页
Researches in Chinese Economic History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秦汉城乡关系的社会史考察”(14CZS009)的阶段性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