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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论文写作中的作者志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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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国著作权法公布以来,已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重视,作为医学科技期刊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著作权法。为此将本刊对作者志谢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在文后志谢是表示感谢并记录在案的意思,对给子实质性帮助而不能列为作者的单位或个人应在文后给予志谢,但必须征得被志谢人的书面同意。志谢应避免以下倾向:(1)确实得到某些单位或个人的帮助,甚至用了他人的方法、思路、资料,但为了抢先发表,而不公开志谢和说明。
出处 《中国新生儿科杂志》 CAS 2015年第5期354-354,共1页 Chinese Journal of Neonatolo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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