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继"恋爱"之后,"离婚"成为20年代报刊媒介聚焦的公共话题及新文学热衷表现的题材。"离婚自由"作为五四新道德的重要命题,是一个立足于个人主义而与儒家伦理严重对立的激进观念,但其产生与传播过程,却因借助了男女平等、民族国家等话语,而成为一种"政治正确"的民族主义表述,由此导致的"自由离婚"社会思潮,便超越了个人自由,成为具有感时忧国崇高与正义象征的实践行为。"离婚"理论的"正确"与实践中层出不穷的悖论,使这一情感与伦理的历史变得复杂,而文学对它的表现,远未充分。
出处
《文学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15-23,共9页
Literary Review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11BZW123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品牌计划基础研究项目14XNI01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