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参证相关的历史文献和寺庙杂技壁画,考释了吐蕃时期、元明清时期的杂技艺术,认为西藏杂技作为一门古老的肢体表演艺术,在吸收中原地区杂技内容的同时,经历代杂技艺人的不断改进,形成了与西藏高原环境相一致的表演程式。提出挖掘、整理面临失传的西藏杂技艺术,是杂技艺术得以重塑和转化的关键。
出处
《中国藏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381-386,共6页
China Tibetology
基金
2012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重大项目"西藏传统杂技艺术研究"项目号:12JJD780001阶段性成果
2013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西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
传承研究与数字化保护"项目号:13&ZD141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