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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的食品召回制度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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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德国以《食品法》、《食品和日用品管理法》、《HACCP方案》和《指导性政策》构建起食品安全监管的四大法律支柱,彼此互相对应、互为补充,组成了成熟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德国在20世纪80年代初建立了分为"重、中、轻"3个等级的召回制度,其中"重级"指可能导致难以治疗甚至死亡的危及健康的产品;"中级"主要针对可能对健康产生影响但可以消除的产品;"轻级"是指那些不会威胁健康,
作者 雨辰
出处 《中国质量万里行》 2015年第9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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