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了应对日趋严峻的环境污染问题,征收环境税已成为我国的现实选择。本文通过一个激励相容模型,分析了在中国式地方政府竞争背景下,环境税权的适当划分有助于调动地方政府保护环境的积极性,提高环境保护的效率。因此,我国在征收环境税时,应遵循分权治理原则,构建中央和地方两级环境税收体系,并提出了中央性环境税和地方性环境税的具体征收方案:设置中央性的大气污染税和地方性的环境保护税。
出处
《财政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7期70-74,共5页
Public Finance Research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青年基金项目"环境分权视角下的中国环境税收体系设计研究"(项目编号:10YJC790125)
上海立信会计学院重点学科研究项目(项目编号:1132IA130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