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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是否应当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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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简介 刘某于2003年7月入职威海市某国有银行.历任该行下属支行业务部业务员、业务副经理、副经理,于2006年10月晋级为高层管理人员。2012年8月14日,刘某与该国有银行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期为1年,竞业限制期内,
作者 张明
出处 《劳动和社会保障法规政策专刊》 2015年第9期51-53,共3页 Legislation and Policy of Labour and Social Secur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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