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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只有“不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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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政部近日下发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北京市已要求各级民政部门停止向个人开具(无)婚姻登记证明。此前不久,公安部在其官方网站上晒出了18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作者 张国栋
机构地区 山西
出处 《瞭望》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8期61-6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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