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根据政府跨时决策时所面临的"庞氏约束"条件并考虑价格水平因素,可计算出2014年4月-2015年3月政府名义债务上限为21.43-28.79万亿元。若财政收入继续增加、政府债券市场收益率和价格水平不发生大的变动,则月度政府名义债务上限还会提高,结合对2014-2017年全国政府到期偿债额的测算可以判断2015-2017年政府债务不会出现大的危险。但政府债券发行时一定要错开时间和债券期限,以使未来各月到期债务额不至高于政府名义债务月度上限。
出处
《中国物价》
2015年第9期6-9,共4页
China Price
基金
中国人民大学2014年度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资助计划(项目名称:财政收支规模结构
经济结构调整与经济平稳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