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声乐,是人声唱出的带有语言的音乐。语言在声乐中的特质已经无可置疑了,词作的文学语言,曲作的音乐语言,口头的演唱语言,广义地说概括了声乐语言的总体构成,表明在声乐艺术的创造中,始终贯串着语言的因素。运用诗化的文学语言去促成音乐化语言的发挥,再将无声的声乐作品,去完成有声形态的语言表现,才算最终完成了声乐艺术的创造"。[1]而民族声乐语言,即根据一个民族的声乐语言特质所概括出的具体表现特征与艺术创造规律,就此,我们分别予以论述。
出处
《当代音乐》
2015年第18期105-111,共7页
Modern Music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13YJA76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