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让高校学生对其自组织进行自我治理具有多重意义。高校可以借助自组织理论的指导构建大学生日常事务的自治组织,加强学生事务的自我治理,在学生群体中营造"自治、自理、自由、民主"的氛围,彰显高校学生事务自治价值,提升学生自治自理能力,构建师生利益共同体,达成学生多元价值共识,最终实现校学生事务的高效治理。
基金
2015年教育部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骨干项目"大学生基层党组织"五微一体"的党员教育模式研究"(编号15JDSZ3013)的阶段性成果
西南大学教改项目"新型职业农民"导向的农林经济管理本科生创业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研(编号2014JY017)的研究成果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课题"‘情理’兼治范式下的高校学生管理伦理研究(编号swu1409306)"和"社会转型进程中高校师生伦理关系的嬗变与重构(编号swu150912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