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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江苏省:建立地方立法公众意见反馈机制8月28日,江苏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徐州市召开《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会,省人大法制委行政法处处长陈志红首先按照会议安排就《江苏省人民调解条例》草案在一审后听取公众意见、采纳公众意见的10个部分的具体情况作了反馈,同时对4方面比较集中意见未被采纳的情况作了说明。
出处 《江淮法治》 2015年第17期5-5,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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