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传统社会救助制度的核心是最低社会保障制度,是以收入型为核贫标准的社会救助制度。因重大疾病、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群体的社会救助,尚处于探索起步阶段。目前由于重大疾病、就学、突发事件等原因,导致入不敷出的支出型贫困群体越来越多。支出型贫困救助在救助理念、核贫方法和制度设计上,与收入型贫困救助有很大不同。近几年来,上海创造了综合帮扶模式,江苏创造了分类救助模式,把支出型社会救助纳入制度体系,在全国发挥了示范作用。上海和江苏的经验提示我们,建立和完善支出型贫困救助模式,必须把支出型社会救助纳入制度体系,加大对支出型社会救助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政府的统筹规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