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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宣誓的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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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中央非常重视尊重宪法权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决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转引自《宣誓制度彰显宪法神圣性》,
作者 丁爱萍
出处 《人大研究》 2015年第9期1-1,共1页 People's Congress Stud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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