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内部控制是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于我国社保内控来说,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作出如下定义:内部控制是指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对系统内部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从事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工作及业务行为进行规范、监控和评价的方法、程序、措施的总和,要求按照“合法性、完整性、制衡性、有效性、适应性”的原则,对组织机构、业务运行、基金财务和信息系统等方面进行控制。
出处
《中国社会保障》
2015年第9期85-85,共1页
China Social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