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协商强调的是行政主体通过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商谈、对话,以追求理性共识,推动行政目标之达成。它既是我国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在行政领域的重要实现方式,又是回应我国行政治理诉求的新手法。行政协商不仅彰显着国家治理现代化过程中的法治、民主和人权价值,而且其应用能够推动我国行政程序治理、行政过程治理及行政司法治理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行政协商的运用为我国行政法治、行政治理迈入包容性、开放性与回应性的新时代提供了重要助力。深入解读行政协商之治理价值及治理面向的过程,无疑有助于探究我国行政治理现代化之推进路径。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9期52-61,共10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行政协商法律机制研究"(项目编号:410500031)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项目编号:2014M56204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