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我国学位授予纠纷客观存在着两种典型类型,即以"田永案"为代表的违规类学位授予纠纷和以"何小强案"为代表的学术类学位授予纠纷。通过近距离的精细考察可以发现,司法介入不同类型的学位授予纠纷遵循着不同的司法审查模式:全面审查模式与司法节制模式。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研究两种不同的学位授予纠纷的司法审查模式,以寻求大学自治与司法审查的平衡。
出处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36-40,共5页
Academic Degrees & Graduate Education
基金
南京工程学院2014年党建与思政研究课题"高校涉校矛盾纠纷处置及化解工作研究"(项目编号:SZ20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