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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承包养鱼场所建设的堤围、晒场所有权属于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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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编辑同志:我承包了村里一个养鱼场进行鱼类养殖,承包期是2009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1日,允许其建附属设施。承包期伊始,我就对养鱼场进行投资建设,包括养鱼场的堤围、晒场,村里对此并未提出过异议。2014年5月,村里要建市政公路,占地区域包括这片养鱼场。
出处 《民主与法制》 2015年第28期64-64,共1页 DEMOCRACY AND LEGAL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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