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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股骨近端锁定板、PFNA及DHS3种不同内固定方式治疗股骨粗隆下骨折的对比研究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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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研究对股骨粗隆下骨折采取股骨近端锁定板、PFNA、DHS3种内固定方式的疗效差异。方法:选取我院2010年2月-2013年3月60例股骨粗隆下骨折患者,根据内固定方式分为LCP(股骨近端锁定板)组、防旋股骨近端髓内钉( PFNA)组、动力髋螺钉( DHS)组,对比以上3种不同内固定方式的手术时间、切口长度、住院时间、愈合时间以及患者Sander‘s评分。结果:LCP组、DHS组相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PFNA组与上述2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3组Sander’s评分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 PFNA组患者骨痂出现所用时间以及肿胀消退所用时间都明显比LCP组和DHS组要短,对比差异明显,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PFNA内固定方式更加适宜应用于股骨粗隆下骨折的治疗,可以有效降低手术时间与住院时间,应在临床上推广使用。
出处 《中国伤残医学》 2015年第19期55-56,共2页 Chinese Journal of Trauma and Disability Medic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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