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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叶合作社的苦恼:增值税该不该交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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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快到岁末,苏南某市一家茶叶合作联社的负责人牛先生遇到了挠头事:税务部门上门收税了税额总计达50多万元。“成立合作联社前,我自己牵头的合作社每年销售茶叶不足50万元,税务部门是按照3%征税的。成立联社后,十来家合作社加入了,今年总共销售300万元左右的茶叶,税务部门说,销售超过50万元的,要按照“一般纳税人’征税,除了按规定免掉营业税外,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不能少。”
出处 《农村财务会计》 2014年第12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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