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来,国家对“三农”问题引起了高度重视,“三农”指的是“农业”、“农村”、“农民”。土地作为农民的命根子,是农业生产的根本,有些农民一辈子都在土里摸、爬、打、滚,没有土地,农民就没有生存的依托。由此可见,土地对于农民的重要性,但土地问题却一直都是农民之间引起纠纷的关键。早在上个世纪末,为了执行中央下达的关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的指示,全国各地方开始对制定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地方性法令,进行了一系列探索。最开始是东北等地省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对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做了较详细的规定;然后是黄河一带省市,包括北、甘、宁、夏等政府对土地纠纷仲裁做了全面详细的规定。各地方积极响应国家政策的有关规定,为思考农村土地问题提供了大量经验和素材,对处理我国农村土地有关承包当中的纠纷仲裁具有重大意义和帮助。
出处
《科技与企业》
2015年第19期20-20,共1页
Science-Technology Enterpri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