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众评价活动和权威评价活动可以互为对方的评价对象,这为实现网络民意表达和公共决策的内在对接提供了理论支持。要实现网络民意表达和公共决策的和谐共处,必须以社会评价论为理论指引,辩正两者间的差异、矛盾及各自的现存问题。从决策机关的立场出发,以公共决策的民主、科学、理性等要求为标杆来评价网络民意表达,以求全面、客观的研判网络民意表达。
出处
《湖湘论坛》
CSSCI
2015年第5期79-82,共4页
Huxiang Forum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转型时期意识形态的领导权和主导权问题研究》[编号:11XKS023]
贵州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基金资助项目《评价论视角下的网络民意表达与公共决策》[编号:贵大人基合字2014005]
贵州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专项研究项目《评价论视角下的网络民意表达与公共决策》[编号:校专2014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