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C2C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络零售交易额急剧增大,网上购物成为一种新的消费方式并得以迅速普及,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已进入成熟期。与此同时,中国的网民规模不断扩大,第三方交易支付平台初具规模,已有的电子商务税收征收实践和处罚案例都预示着我国C2C电子商务模式税收征管的可行性。当然,现阶段对C2C电子商务征税存在一系列困难,缺乏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税务监督检查难以进行。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可实施相关对策,如完善现行税收制度,研制电子商务监督软件,实行C2C电子商务登记实名制度等措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现阶段的困难,防止税款流失,保持税基稳定。
出处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5年第4期55-57,共3页
Journal of Hennan Business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