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法官独立和提高审判质效之考量,主审法官责任制在新一轮司法改革中被重点重提。主审法官责任制对于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之目标意义非凡,但囿于其当前仅有顶层设计中的"粗线条"勾勒,统一性的具体规范缺失,导致主审法官责任制在司法去行政化过程中极易出现"再行政化"之危险。由此观之,理性审视主审法官责任制在实践中面临的问题并提出因应之策,事关司法改革成效。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05-112,共8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民事司法权力运行机制的改革与实践例"(项目编号:HB13FX004)
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项目编号:NECT-13-079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