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主要包括净额结算、保证金和清算基金三大制度,以防范会员的违约风险所带来的潜在系统性危机。但研究及实践表明,该制度也隐含着无法避免的内生性风险。比如,结算效率低下、交易商的道德风险、清算中心的流动性威胁及"太大而不能倒"等风险。同时,清算中心在执行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时亦会陷入不当竞争和监管失灵的困境。完善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主要应建立第三方机构、再保险制度和流动性支持、开放清算中心准入门槛及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构建相互认可的国际监管体系。我国中央对手方清算制度在重视提高交易结算效率的同时,还应重视对市场基础法律环境及结算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
出处
《山东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26-131,177,共7页
Shando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