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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你手上的证据能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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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老汉和李某是亲戚关系,3年前李某曾向他借钱8000元,没有写借据。3年后,张老汉多次向李某催要借款无果,遂将李某告上法庭,同时向法庭提交了自己两次到李家要求还钱的录音证据。法院经审查,认为录音资料中存在明显瑕疵,遂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实践中,很多人都认为只要拿到证据,就一定能打赢官司,这其实是一个误区。
出处 《老同志之友(下半月)》 2015年第10期16-1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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