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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县:被全国幸福工程委员会授予“项目示范点”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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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幸福工程创立20周年之际,幸福工程全国组委会决定,授予青海省大通县等38个县为“幸福工程项目示范点”荣誉称号;授予大通县幸福工程办公室“爱心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桥头镇后庄村贫困母亲张芙梅“幸福母亲”荣誉称号。
作者 阿晓兰
出处 《党的生活(青海)》 2015年第10期52-5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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