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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行业(含农药)成环境税重点纳税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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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环境保护税(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规定在中国领域以及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建筑施工噪声和工业噪声以及其他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保税的纳税人。
出处 《中国农药》 2015年第6期45-47,共3页 Journal of China Agrochemica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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