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权力清单制度不能与政府职能转变、法治政府建设、权力运行制约等宏观改革课题相提并论,作为一项具体制度,它有独特的功能价值,有自身的局限性。权力清单应视为官方制作并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其制度价值在于提高政府权力的透明度,如此定位才能避免法理上的问题。根据权力清单制度的价值定位,要适当调整权力清单制度的推进路径。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北大核心
2015年第8期30-34,共5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基金
2014年福建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基于弘扬雷锋精神视阙下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与践行研究"(项目编号:2014B166)
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法治实践中的公民意识教育价值研究"(项目编号JAS14372)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