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审判活动即说理的过程,既包括裁判文书的说理,亦包括裁判活动的说理。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民二庭副庭长王忠法官从事了20多年的民事审判,理论研究不断积淀,经验技巧不断升华,凝练出多维度说理能力,不仅体现于裁判文书逻辑缜密的文字论证,更展现于裁判活动尤其是庭审所涉关键点的言语阐述。他调撤多起疑难复杂案件,既让当事人在宣判前即明白了夹杂在案件中的各种利害关系,也使法庭审判功能得到了最大限度地发挥。
出处
《法庭内外》
2015年第9期59-60,共2页
Inside & Outside of Cou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