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囿于言语有限的表现力、单一的法律规范和含糊的司法解释,非法证据的界定成为刑事司法实践中的难题。首先,在法律规范层面,我们应当明确非法证据排除的基点,将非法证据的排除限定在证据能力层面,并完善证据取得的程序规范,设定程度不同的法律后果。其次,在司法判定层面,我们可以借鉴台湾地区的三段审查基准说,为裁量排除情形下的非法证据界定提供系统和规范的方法。从而构建起类似于台湾地区的一整套证据禁止规范和非法证据认定方法,以解决司法实践中的非法证据认定问题。
出处
《研究生法学》
2015年第1期41-45,共5页
Graduate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