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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将禁建垃圾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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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深入推进“饮水净化”专项活动.住房城乡建设厅出台了《关于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管理的通知》。根据通知.广西各地要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环境卫生大清扫.逐步将垃圾处理设施迁出保护区.并要求今后不得在保护区内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旎。
作者 磨嘉
出处 《广西城镇建设》 2015年第7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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