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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广告语终审案的几个焦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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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近日维持了此前一审法院做出的判决,加多宝(中国)公司被判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中国第一罐”等用语的广告,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加多宝(中国)公司、广东加多宝公司赔偿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
出处 《工商行政管理》 2015年第18期37-37,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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