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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昌市档案局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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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金昌市以全国地级市第10名的优异成绩被中央文明委授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荣誉的背后凝结着金昌档案人的心血。自2006年,金昌市档案局承担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档案材料任务以来,全局上下高度重视,主动参与,通过制定工作规范、开展了业务培训、建立分级审核制度、建立数字化信息检索系统等,为认真履行职能,落实责任,充分发挥档案部门在材料审核、收集、整理方面的优势,积极做好测评材料的收集、审核、整理、归档等工作,赢得了国家测评组专家的高度评价,为金昌市以优异成绩通过全国文明城市测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作者 刘滨
机构地区 金昌市档案局
出处 《档案》 2015年第8期63-63,共1页 ARCHIV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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