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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搬”到了家门口——细解“巡回检察”之“大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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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我出手打人是不对的,真心地向受伤的刘某表示歉意!”“我们发动村民打砸企业设备也是不对的!”……不久前,一起发生在三明市大田县上京镇下溪口村的村企纠纷,在上京镇巡回检察联络室里,当事双方经过多番调解,终于握手言和了。检察院也针对双方的悔罪表现,慎重地作出不诉决定,消除了搁在双方心头的阴影。
出处 《海峡通讯》 2015年第9期43-44,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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