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警察法学教育具有较为悠久的历史,同时存在诸多问题,很多问题引起了学界广泛的讨论和研究,但依旧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对于这一局面,警察法学教育研究自身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当下我国警察法学教育研究仍停留在经验汇总、观点累积的低层次研究水平,存在着研究领域的狭隘性,研究方法的单一性,研究视野的片面性,研究行为的孤立性,研究成果的停滞性等五方面问题,在形而上之层面难以为警察法学教育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在形而下之层面没有切实助力警察法学教育改革。因此,未来的警察法学教育研究应当在教育学理论中寻求理论支撑、方法指引,开展系统观指导下的实证研究,并秉承、践行"协同创新"的理念。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年第4期104-109,共6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
基金
重庆市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公安法学教育模式实证研究与改革试验"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