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两权分离后,所有者与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既有客观存在,也有主观故意;既有市场竞争必然,也需明确界定底线。所有者为进行投资所获取的信息越多越好,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也需要保守商业秘密,信息披露的边界就必须在两者之间进行合理的协调。尽管如此,由于经营者主观故意仍然会造成所有者与经营者的信息不对称,有必要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予以防范和规避。
出处
《财务与会计》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9期66-69,共4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治理视角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研究"<14ZDA027>
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有资本授权关系及实现模式研究"<14AJY005>
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北京市国有企业预算管理体系完善对策及实施<PXM2013_014213_000099>
北京市教委创新团队项目"投资者保护的会计实现机制及其效果研究"<IDHT20140503>
北京工商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协同创新中心项目<GZ20130801>
科研基地建设-科技创新平台-现代商科特色项目<PXM2015_014213_000063>
财政部会计名家培养工程支持项目<财会[2014]25号>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