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共产党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宪法实施的工作给予领导,同时又被置于其监督之下,这就导致人大对党的监督不可避免地陷入困境。为摆脱困境,有些学者陷入把宪法委员会作为宪法守护者的迷思,而没有注意到在中国特有的党政体制下,作为执政党的共产党不仅理论上而且在实际上也在充当着宪法守护者的角色。中国特色的宪法监督体制是党和人大进行分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对国家和社会的行为进行监督,共产党负责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
出处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41-48,共8页
Journal of 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