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1年中组部、国家档案局修订下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人事档案的内容和作用做了明确规定:即干部档案是组织人事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干部政策,在培养、选拔和任用干部等工作中,形成的记载干部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等内容的文件材料。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参照《条例》管理,并且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和调资的重要依据。
出处
《档案管理》
北大核心
2015年第5期50-51,共2页
Archives Management
基金
2013年度河南省档案局科技项目<事业单位人事档案内容发展变化趋势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项目批准号为:2013-R-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