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在《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5年第1期撰文指出,当前在一些领域仍然存在着立法滞后、无法可依的现象。第一,法律体系尚未完备。立法空白犹多,无法可依的现象依然存在。现行法律体系的欠完备,表明无法可依的现象依然存在,如果任其下去,依法治国的预期目标便很难实现。第二,现行法律可操作性弱、内容过时的现象并不罕见,结果往往是有法难依。第三,法规、规章异常发达,立法层次低及其带来的系列问题难以治理。立法层次低所带来的突出问题。不仅是立法的严肃性、权威性、稳定性明显不足,而且部门利益、地方利益的痕迹随处可见,争权诿责的现象较为突出,更有行政部门通过法规、规章自相授权,进一步损害了国家法制的完整性与部门之间的有效协同。
出处
《求知》
2015年第9期63-63,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