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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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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9月15日.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关于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标准的通知》。这则通知明确,自2015年10月1日起,北京市将在家具制造、包装印刷、石油化工、汽车制造、电子行业等5大行业的17个行业小类开始征收挥发性有机物排污费。根据排污者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措施情况,实施差别化的排污收费政策:通过挥发性有机物清洁生产评估、排放浓度低于或等于北京市排放限值的50%,且当月未因污染环境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10元:对于存在未安装废气治理设施,或废气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或挥发性有机物超标排放等环境污染行为的,收费标准为每公斤40元;其他情况收费标准为每公斤20元。
出处 《今日印刷》 2015年第10期5-5,共1页 Print To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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