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清初阎若璩所撰《尚书古文疏证》,以128条论据证明了古文《尚书》之"伪",历来评价极高。然而,经过长期研究,却发现该书采用了八种不正当的辨伪方法,其第七种可称之为"胡编乱造",表现在:对孔传《尚书》作多项指控,与历史事实完全不符;"精心设计"古文《尚书》各篇的"伪作"过程,纯属主观想象;为"证伪"之目的,随心杜撰离奇故事。随着阎氏八种不正当辨伪方法地一一揭露,所谓"伪古文《尚书》"的真相终将水落石出。
出处
《黑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15年第5期149-154,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Heilongji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