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分析交通事故型群体性事件的演变路径与防治效果,以2014年发生于潜山县黄柏镇境内的9.16恶性交通事故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为例展开分析。研究表明,本次事件既呈现了一般交通事故型群体性事件的演化路径,也诱发了独特的次生群体性事件。本次事件中政府采取警力前置的方式工具化处理受害者以及采取会催生群众产生政府包庇肇事者联想的行为是引发死者亲属及围观群众采取堵路、拦车及围攻警察等群体行动的重要原因。进一步分析表明,此次事件中政府在采取措施防范事件发生、督促肇事者出面并道歉、领导亲临现场安抚群众、预防次生事件发生、慎用警力抗击群众及有效回应网络舆情等方面都作为不够,值得政府反思。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46-151,共6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BGL0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