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郭美美炫富等系列慈善事件引发了公众对慈善与商业联姻的质疑。公益慈善组织能否从事商业营利活动,是一个充满理论争议和现实拷问的重大命题。20世纪初期以降,科学慈善、战略慈善、社会企业、公益风险投资等公益慈善模式不断创新,其实质是将商业营利的理念和方法引入公益慈善领域,以提高慈善事业的效率和影响力。慈善组织的商业营利活动与公益事业是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宜疏而不宜堵。确立严格的营利活动规则,确保其将营利所得用于公益事业,就不损害其作为非营利组织的性质和宗旨。
出处
《理论月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65-171,共7页
Theory Monthly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13YJC820075)
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2012Q152)
武汉纺织大学校基金项目(13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