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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PS行动计划4、第二阶段成果2:利息扣除和其他金融支付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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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国际税收筹划中,第三方及关联方利息支付是最简易的利润转移手段之一。货币的流动性和可替代性使得调整受控企业的债资比例变得相对容易。各国国内法通常对债务支出和权益支出采取不同的征税方式。利息支出通常作为费用可在计算支付方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税前扣除,反之,股息(或其他权益性回报)支出则一般不允许在税前被扣除。
作者 李韩立
出处 《国际税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0期15-18,共4页 International Taxation I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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