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际商事仲裁协议独立性原则是我国晚近法律移植背景下自西方引进的概念。司法实践中对该原则的理解与适用存在某些偏差甚至误用。在理论溯源上,对该原则的准确认知需要考证西方实践;在立法贯彻上,商事仲裁成熟化的国家往往在仲裁法及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中确立该原则。从我国的仲裁制度发展史来审视,最早在1994年《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中引入该原则并被《仲裁法》所吸收,实践中对其适用及认知存在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的过程。正确把握我国相关司法实践的演变,有助于揭示司法对仲裁的理念升华并进而促进良性监督。
出处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第3期34-38,共5页
Journal of Henan University of Engineering(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实践项目(201414SSCX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