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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药品零售不得经营中药配方颗粒 日前,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加强中药配方颗粒监管的通知》,明确要求非国家批准的中药配方颗粒临床使用试点生产企业、医疗机构不得生产、使用中药配方颗粒。
出处 《中国卫生》 2015年第10期11-11,共1页 China 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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