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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道村官级别小借权敛财还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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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0至2013间,广西梧州市龙圩区大坡镇寨村原村主任廖某在协助政府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向本村获得危房改造补贴款的每户村民索要6000元、5000元和3000元不等的“好处费”共3.7万元,村民举报后,梧州市龙圩区检察院介入调查并以受贿罪对廖某提起公诉。近日,62岁的廖某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作者 朱乾文
出处 《公诉人》 2015年第9期57-57,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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